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动态>通知公告> 详细内容

关于第二届常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优秀创业青年”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来源:团市委 发布时间:2013-08-29 16:07:3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第二届常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优秀创业青年”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市)团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团(工)委,市直各团工委,中央、省驻常单位团组织,市直各企业团委:

第二届常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优秀创业青年”评选活动(常团联 [2013]7号)启动以来,大部分区县(市)和单位团组织广泛发动,认真摸底,积极推报了候选人。为进一步挖掘、推报具有代表性的优秀青年企业家和创业青年典型参评,现就进一步做好评选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适当放宽

对于特别优秀的“青年企业家”推荐人选,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的“创业青年”推荐人选,年龄条件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511日以后出生),其他评选条件要求不变。

所有推荐的候选人将纳入常德市青年创业人才库,并积极推荐、吸纳为省、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

二、评选时间适当调整

考虑到确保参评人选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同时拟对当选的“优秀青年企业家”、“优秀创业青年” 记市政府三等功,并将召开表彰会隆重表彰,评选各阶段时间调整为:

推荐人选(延长至913日前); 确定正式候选人(920日前); 组织考察(923日mdash;1011日); 终审评定(10月下旬); 社会公示(10月下旬); 宣传表彰(11月)。

三、有关要求

1、提升思想认识。做好此次评选工作是落实市委提出的新常德新创业的具体要求,是为即将召开的第六次市团代会选树典型、营造氛围、传递青春正能量的具体举措,请各区县(市)、市直各单位团组织务必高度重视,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一次再动员、再摸底,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当地人社、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主动到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进行宣传发动,要挖掘、推荐出能够代表本地、本单位水平的青年典型参评。

2、强化责任考核。各地各单位团委书记或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评选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2013年度共青团宣传工作和就业创业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对未按通知补充分配名额和要求及时推报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王钟可 高娉,联系电话:7786365,邮箱:cdgqtxcb@163.com

 

 

                        共青团常德市委宣传部

                          2013年8月20


补充推报名额分配表

 

单位

优秀青年企业家候选人

优秀创业青年

候选人

合计

武陵区

 

1

1

鼎城区

 

1

1

桃源县

1

 

1

澧县

 

1

1

石门县

1

 

1

安乡县

1

1

2

津市市

1

 

1

工商局(个私协)

 

1

1

住建局

1

 

1

旅游局

 

1

1

小计

5

6

11

 

注:候选人需填写推荐表、2000字的事迹材料、2张近期2寸同底彩照、3分钟个人事迹视频材料。参选个人还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价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由受益单位提供书面证明(相关通知、表格登陆http://www.cdgqt.gov.cn/下载)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