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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内信息数据统计和2012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市委 发布时间:2012-12-10 08:39:4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内信息数据统计和

2012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团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团(工)委,市直各团工委,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中央、省驻常单位团组织:

  团内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各级共青团组织加强团员队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标准。为进一步做好团内信息数据统计和2012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内信息数据统计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团的信息采集统计工作,2013年17日前将汇总表和2012年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数据报团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徐安全,电子邮箱:cdtswzzb@163.com,联系电话:0736-7786175

  1、要准确录入三类信息。一是各级各类专兼职团干部信息,包括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中选配的兼职团干部;二是以学生团员为主的2011年以来新发展团员信息;三是在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中新建立团组织信息。

  2、要确保全面录入。一是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组织必须健全,建有团组织的村(社区)也要填报。二是县及县以上团的领导机关直属的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团组织,乡镇、街道团委直属团组织要全部纳入统计体系,特别要做好在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中新建和调整的乡镇直属团组织统计工作,同时避免重复统计。三是所有团组织的最基层组织应为团支部。

  3、要区分统计范围。系统团委所属各级团组织,纳入本系统统计范围,其属地团组织不再统计,但属地团组织要列出不再统计的系统单位或集体名单。

  4、要保持数据一致。各地学生团员数量要与教育部门学生团员统计结果基本一致。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团组织、团员数量要与近年来各地上报数据基本一致。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有关数据与2011年底团统数据相比应变化合理,如果差距较大,需书面说明原因。对于统计过程中发现的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库中错统、漏统问题,应及时更正和补充。

  二、2012年度团费收缴工作

  团费收缴是团的各级组织加强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其工作质量也是衡量一级团组织的组织建设状况和检验团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指标。请各地、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于201212月25日之前将本年度应缴团费上交团市委组织部,今年各地、各单位上缴团市委团费标准与去年一致。团费收缴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各项评比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请汇款单位同时把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传真到团市委办公室,并凭汇款单据原始件来团市委换取团费上缴收据。

  联系人:何佩霓

  联系电话:7786175

  传真号码:7786376

  帐号:6222081908000571513

  附件:2012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共青团常德市委

  201212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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