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认定、报名资料认定(6月3日-8日)。各区县(市)将第二阶段报名资料返回其所在单位,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进行身份认定、材料真实性认定。
2、组织考察(6月9日-21日)。各区县(市)确定考察方案,对报名人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
3、评审委员会评审(6月22-24日)。各区县(市)成立评审委员会,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通过查看资料、观看个人VCR、现场提问等方式,投票产生候选人。
4、情况汇报、上报(6月25-26日)。向区县(市)领导汇报初选情况,按每项3-5人的人数要求,确定各区县(市)初选名单,上报市组委会。
5、上报材料要求:
①候选人申报材料:申请表、事迹材料、所获荣誉复印件,文本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②考察材料,文本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③候选人参评产生过程,300-500字文字介绍,可附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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